發展低碳經濟,推動低碳產業發展
需要在研發和設備制造方面投入大量資金。在籌款方面,政府首先要承擔一部分,主要是指導和示范,而其餘的大部分則需要來自金融界。因此,發展綠色金融是一件意義深遠的事情。2007年7月,國家環保局、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推出的“綠色信貸政策”要求金融業加強建設項目和企業的環境監管和信用管理。以及對低碳節能相關產業的信貸支持。
隨後,一系列政策對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的業務運營提出了新的要求。實施綠色金融,對於金融機構來說,不僅意味著社會責任,筆者認為還有巨大的經濟利益。首先,低碳經濟中的一些行業,比如新能源和新材料,一旦技術成熟,不僅意味著碳排放的減少,而且還意味著成本的大幅降低和利潤的增加,再加上政府的政策傾斜。因此,從長遠來看,低碳產業可能會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,金融機構將能夠投資於相關產業,但從長遠來看,也能夠獲得相應的效益。其次,在包括媒體在內的政府對低碳經濟的倡導和宣傳下,如果金融機構能夠實施綠色金融,就會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聲譽,甚至形成一定的品牌效應。這種公眾知名度和聲譽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轉化為經濟效應。當然,發展綠色金融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
如何從制度上促進綠色金融的發展,如何實現金融部門與低碳產業相關部門的合作,從而實現金融機構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雙贏;在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,如何開創我國綠色金融的新模式和新領域,值得探討,具有較強的研究意義。為了應對國際氣候問題,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,積極參與國際事務,制定了到2020年碳排放比2005年減少45%的目標。為了實現這一目標,中國需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,把發展低碳經濟作為未來經濟發展的一大戰略。
同時,我國高投入、高能耗、高汙染、低效率的經濟發展模式難以持續,因此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成為必然選擇。在“十二五”規劃最新草案中,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重中之重。積極發展低碳經濟,減少碳排放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著力發展科技含量高、資源消耗低、環境汙染低的低碳產業,將成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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